王纯建律师,四川省内江市人。大学本科学历,法学、医学双学历,北京市京师(深圳)事务所律师。曾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医疗与交通事故专业委员会委员,副主任。1992年中专毕业,同时自学取得大专文凭,毕业后从事于临床医学工作,1999通过自学取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,同年以高分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律师资格证,2001年开始为执业律师,从2002年起在广东巨龙律师事务所执业,为该所合伙人,2019年4月转至北京市京师(深圳)律师事务所执业,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。
【业务范围】
医疗纠纷
对于涉及医学与法律交叉领域案件,如医疗损害责任纠纷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、工伤理赔及其它人身损伤害案件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。从事律师工作以来,王纯建律师办理了大量伤害相关案件,其中仅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就达200余件,其中不乏经典案列。
1、林某某诉深圳某医院一案,及时发现医方伪造化验单,并通过卫计委认定医院伪造病历,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承担全部责任。
2、(2006)深福发民一初字第46号案、(2008)深中法民一终字第1839号案,在省、市医学会均鉴定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,通过申请司法鉴定成功逆转,最终法院判决医院承担全部责任。
3、(2013)深宝法少民初字第361号案突破了深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精神抚慰金10万元的极限,原告获判精神抚慰金38万元.
法律顾问
一直致力于公司法律事务的实践工作和理论研究,担任过深圳市龙岗区布吉人民医院、深圳市龙岗区沙湾卫生监督所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,参与顾问单位各环节的法律设计和风险防范,通过诉讼和非诉手段,为客户避免回经济损失达数千万元。
民商事
办理了大量其他民商事、行事案件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。
1、某计生中心医疗欺诈案涉案人数超百人,《南方都市报》对该案进行了全程追踪报道,特别是中央电视台《焦点访谈》栏目及香港凤凰卫视也进行了详细报道。
2、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保管合同纠纷一案,是对深圳人事档案管理收费制度的首次质疑,该案引起了包括《南方周末》等七家文字媒体的高度关注,中央电视台《经济与法》栏目对该案进行了专题报导,最终迫使人才交流中心放弃了人事档案保管中的捆绑收费。
“诚信、专业”是我的宗旨;“勤勉、尽责”是我的工作承诺;“作风严谨、思维敏捷”是我的工作特点。